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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印发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7-03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体〔2013〕10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印发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上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为做好我省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3〕13号)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订福建省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和上报工作方案(附后),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8月30日     

 

抄送:教育部体卫艺教司,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省中职体育协会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3月30日印发

福建省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和上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成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健康标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部署《健康标准》的实施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做好测试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确保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实施对象

 全省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全面实施《健康标准》,并组织实施覆盖学校全体学生的《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

 三、测试项目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测试内容为2013年全国统一测试项目(具体测试项目详见附件2)。学生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的测试可与体检工作相结合,使用统一结果,不重复测试。

 四、数据报送

   1.各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测试数据(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于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www.csh.edu.cn),依据其设置的上报方法和程序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2.学生本学年测试总分和等级2项数据暂不上报,测试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将根据各地测试结果重新修订《标准》,并按新的标准评定各地学生体质测试成绩。

五、数据核查

1.省、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逐级审核。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数据的审核(省属中小学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的中小学、中职学校,省中职体育协会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大学生体育协会对全省高等院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办法为: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进行逐级审核,在线确认提交。

2.我厅将在测试和上报工作期间,组织省内专家对全省中小学、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测试及数据上报情况进行抽查。

3.教育部将于2013年11月1日至30日在全省范围内,对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大学测试和上报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复核。

六、数据公布

1.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中小学校要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2.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所辖地区测试结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所辖中小学校测试结果;

3.我厅将在2014年上半年向社会公布2013年我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和教育部抽查、复核情况。

    七、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把《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结果公告等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实行校长责任制,明确具体部门、人员,制订测试、上报工作方案,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中,统筹安排、全面落实,确保安全科学、及时有效完成测试工作。 

2.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部署本地区测试和上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作的推动和督促,逐级、逐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本地区数据上报学校率达到100%。

    3.我厅将于9月初开展面向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负责人及专干的业务培训。各地各校也要加强对测试、上报工作业务的二级培训,特别是针对今年工作有调整和变化的内容重点加强培训,让一线测试人员学习和掌握《健康标准》内容体系及测试、上报方法,提高测试人员的业务素质。

4.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测试工作保障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测试场地设施条件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测试设备和器材;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要记入教师工作量。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准确、及时的地方和学校给予表彰,对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地方和学校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应人的责任。

6.我厅将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准确、及时的地市、学校给予表彰,对数据测试和报送工作实施不力(包括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的地市、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评先、评优、年终考核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中小学将本地区、本校的《国家标准》测试上报工作实施方案(包括组织管理、工作要求、技术培训)、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人等情况于9月15日前上报我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联系人:陈丽红,电话:0591-87091348,87846074,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剑津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教育厅党组成员
副组长:张海明(福建省教育厅 生与处处长)

            练晓荣(福建省教育厅 高等教育处处长)

            吴舢舢福建省教育厅 基础教育调研员)

罗  强福建省教育厅 职业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成  员:陈丽红(福建省教育厅 生与教处副调研员)

高松龄福建大学生体育协会秘书 、

           福建医科大学体育部主任
            钱可铭福建省中职体育协会理事长、

           福建建材工业学校校长、书记) 

     陈  红(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任  勇 (厦门市教育局副局长)

     毛伟雄(泉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许九山(漳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小洪(龙岩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邦建 (南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邱  伟(三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捷文(莆田市教育局副局长)

曹而云(宁德市教育局副局长)

高纯杰(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副处长)

附件2

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表

组  别

测   试   项   目

小学一、二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

小学三、四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小学五、六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跑、400米跑(50米×8往返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初中、高中、大学各年级

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说明:凡测试项目后未注明性别的,男生、女生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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