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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3-05-06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本次结题依托“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开展申报,具体流程等,请待系统开放后登录系统首页“公告通知”栏目查阅。各校可先开展结项推荐工作,待系统开放后登录系统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0日至20日。

系统上传材料内容:(1)结题汇总表(附件1),每校1份,含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2)结题意见函,每校1份,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写明结题审核过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及学校意见;(3)结题报告书(附件2),每个课题1份,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4)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版。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项目类型。

三、相关要求

1.各校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

2.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

3.本年度将开展2次结题工作。各校可分别于5月20日前或10月30日前,登录系统提交结题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结题申报。

4.我厅将适时开展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曾隆隆、兰岚,电话:0591-87091437、87091525。

系统联系人:林工,电话:0591-87862982。

附件:

1. 2023年度上半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2. 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