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本次结题依托“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开展申报,具体流程等,请待系统开放后登录系统首页“公告通知”栏目查阅。各校可先开展结项推荐工作,待系统开放后登录系统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10日至20日。
系统上传材料内容:(1)结题汇总表(附件1),每校1份,含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2)结题意见函,每校1份,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写明结题审核过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及学校意见;(3)结题报告书(附件2),每个课题1份,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4)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版。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项目类型。
三、相关要求
1.各校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
2.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
3.本年度将开展2次结题工作。各校可分别于5月20日前或10月30日前,登录系统提交结题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结题申报。
4.我厅将适时开展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曾隆隆、兰岚,电话:0591-87091437、87091525。
系统联系人:林工,电话:0591-87862982。
附件:
1. 2023年度上半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2. 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