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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862727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5-12-10 [来源]: [浏览次数]:
 

澳门862727期末考试安排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一、       考试时间

2015

考查科:20151228日——20151231

考试科:201619日——2016111

20132014

考查科:2016111日——2016115

考试科:2016118日——2016122

二、试卷组织

1、任课教师参照学校试卷模板(附1)(考查课程的阶段考也可用此模板),依据课程标准要求拟好试卷及评分标准(AB卷,且重复率不能超过25%),填写《考试课程试卷审核单》(附2),附上纸质试卷两份,经教师所属的教研室和系部主任审核后,交由各系部教学秘书,(无教研室的直接给系主任审核签字)于20151214日前连同试卷电子版,一并送交教学楼2007办公室李妙娟老师处。

2、外聘教师于20151214日前统一将试卷含评分标准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李妙娟老师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由其负责交由系主任审核签字。

3、试卷的版面统一使用16开纸张,(包括考查,即Word文档→页面设置→纸张→1618.4×26厘米)。正文的字体要求:试卷正文的字体要求使用5号宋体字,行距为20磅;若有填空题,填空题的行距为20磅。版面要求:试卷的版面统一使用16开纸张,标注页码;上下边距,左右边距按照试卷模版来执行。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原则上考查科为90分钟,考试科120分钟,如有特殊要求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三、监考工作

(一)考试与监考安排

1、考查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由系(部)组织安排,并将考试的方式、内容、评分标准、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等信息上报教务处备案。涉及多个班级的考试科目,需教务处统筹协调的请提早三周申请。

2、统一考试的科目与监考,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二)监考要求

1、按照监考安排表提前20分钟领卷、进入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以开考铃声为准,迟到、缺席按《澳门862727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处理,迟到10分钟以上按缺席处理。

2、领卷时教师需明确本场监考的科目和试卷张数,开考30分钟后学生才可以交卷离开考场。

3、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要认真负责,不得做如:听MP3、看书报、改作业、打电话等与监考无关的事,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中途不得擅离职守。发现有试卷问题应及时与主考或巡考人员联系。

4、监考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考场纪律。核对学生的学生证或准考证,对有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应及时告知主考或巡考人员。

5、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按考试科目收齐并清点试卷,按照座号顺序整理好试卷,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附3),经巡考人员核实无误后送交教务处。

6、巡考人员每场巡考结束,需填写《巡考工作登记表》(附4),做好巡考情况详细记录。

7、考试结束,任课教师在领取试卷时,按照要求填写《任课教师试卷领取登记单》(附5),认真核对试卷份数,做好试卷交接工作。

四、成绩和试卷缴交

(一)录入时间

1、阅卷完毕,教师及时在教务系统上登录成绩。2016126日上午9:00之前将成绩提交教务管理系统。

2、具体成绩录入操作方法见附件6

(二)材料缴交要求

1、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本校教师上交试卷及纸质学生考试情况分析表一份至教学楼2007李妙娟老师处,成绩单放教师工作手册交系部。外聘教师上交试卷、成绩各一份、学生考试情况分析表(附件7)两份至教学楼2007李妙娟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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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511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