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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权益保护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14

1、招聘活动管理

政策内容: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单位信息审核,确保招聘单位及岗位信息真实准确,切实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2、体检结果互认

政策内容: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劳动纠纷处理

政策内容: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受理,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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