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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2014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3-25
各系部、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发奋学习、不懈奋斗,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有关评优评先规定,我校决定对2013—2014学年度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评选条件详见《澳门862727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优秀舍长:
    (1)符合评先评优基本条件。
    (2)能履行舍长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宿舍管理规定。
    (3)所在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
    3、单项积极分子:
    (1)符合评先评优基本条件。
    (2)在学校创建文明和谐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各项活动,工作表现突出者。

    二、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的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班级学生数的5%。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5%。
    3、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名额不超过全院班级数20%。凡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在评优中可增加一个评优名额。
    4、优秀舍长的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宿舍间数的20%。
    5、单项积极分子:30人
    其中:学生管理积极分子18人    繁星编辑部3人  
    文艺积极分子2人    体育积极分子2人
    机动5人

    三、评优程序
    1、由系分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负责人、辅导员、班级干部代表组成系部评审小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
    2、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评审小组根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舍长”、“单项积极分子”评定条件和名额分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广泛听取意见,全面衡量,推荐候选人,经民主评议,并填写《澳门862727优秀学生推荐表》向系部推荐。系部根据有关评选条件,认真审核,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送学生处审核汇总、公示,报学校批准。
    4、先进班集体由班级根据评审条件进行申报,递交书面工作总结,评审组听取参评班级班长对班级情况及创新活动述职,并检查评比,推荐出先进班集体名单。由学生处审核,经公示,呈学校批准。各班级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各项评先对象及总结材料送交学生处。

    四、评选、表彰时间安排
    1、3月25日— 4月4日班级及个人申报、班级评审。
    2、4月8日——4月11日系部评审先进个人公示。
    3、4月4日前参评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上交学生处。   
    4、4月9日参评班级集中进行工作交流,学生处组织系部参与评选。
    5、4月14日学生处评审小组会议审议,审核院级评先个人及集体名单。
    6、公示三天,报学校党委审批。
    7、学校于5月份进行表彰。

    五、注意事项
    1、切实加强领导。要把评优评先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措施,成立由学校党委牵头,学生处、系部等工作部门共同参与的评选小组,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入选标准,使评选表彰真正起到激励示范作用。
    2、严格执行评选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出的候选人或候选班集体,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程序不规范的,将予以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澳门862727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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