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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0-09

 

闽江师专团〔2017〕14号

关于表彰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决定

按照团中央《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士“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增知识、长才干。我校2017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已圆满结束。

为表彰先进,推动我校社会实践活动更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决定授予大湖三下乡志愿服务队、“爱从乡行”资助政策宣讲服务团队、“心关爱·悦成长”暑期夏令营服务队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荣誉称号,授予严顺彬等124名同学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勇于创新,争取更大的成绩,希望全校团员青年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不断在社会实践中了解国情社情,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三下乡”服务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共4人):

15学前教育4班

林  敏

15心理咨询班

林  欣

16全科教育1班

林毅辉

16全科教育1班

许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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