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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5-14

各系团委、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福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榕教团〔2021〕7号)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我校共青团组织注入新的活力,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各基层团组织开展2021年发展新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指标

根据教育局团委分配的发展团员名额,我校2021年团员发展总数为63人(中职10人,高职53人)。团员编号区间段202135013946至202135014008。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原则,由校团委统筹全校发展指标数,确定各系发展团员名额。

学前系:中职生4人(区间段:202135013946-3949),大专生7个(区间段:202135013950-3956)

艺术系:中职生6人(区间段:202135013957-3962),大专生6人(区间段:202135013963-3968)

外语系:大专生7人(区间段:202135013969-3975)

初教系:大专生7人(区间段:202135013976-3982)

人文系:大专生7人(区间段:202135013983-3989)

计算机系:大专生7人(区间段:202135013990-3996)

机电系:大专生6人(区间段;202135013997-4002)

化工系:大专生6人(区间段:202135014003-4008)

二、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各系团委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团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团章》规定和《共青团澳门862727委员会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闽师专团〔2019〕5号)具体要求,严格入团标准与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

2.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团员团籍档案管理。各系团委发展团员工作,要做到入团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规范使用校团委统一下发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做到《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和团员档案。

3.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做好智慧团建信息管理。各系团委要跟踪好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工作,2021年新发展团员必须在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的会议(发展团员会)。新发展团员必须在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30天内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报到。低龄入团、超出号段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4.各系团委于5月30日前填写《XXX系团委2021年发展团员花名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XXX系团委2021年发展团员花名册

共青团澳门862727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1

XXX系团委2021年发展团员花名册

系团委书记: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盖章:

序号

所在团支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申请入团时间

入团介绍人

入团时间

团员编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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