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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0-07

各系团委、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为深入开展“推优”工作,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优条件

1.本次“推优”面向1819级各团支部,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有1年以上的团龄的共青团员。

2.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1个月以上。

3.政治思想上先进,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是团员中的先进分子。

4.励志勤学、敏于求知,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各科成绩优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5.道德品行上先进,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是校青协注册志愿者。

6.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优”对象:

1)在上一学期考试科课程中超过1门(不含1门)以上不及格者或考查科课程超过2门以上不及格者;

2)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二、“推优”大会的流程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地开展的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六)“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三、工作要求

1团支部要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提出申请的团员提名,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

2.“推优”大会由各班团支书负责主持,辅导员参与监督与评审,每个团支部“推优”的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0%

3.结合上学期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本次“推优”候选人志愿服务时数不做硬性要求,但在同等条件下,上一学期志愿服务时数满24小时者优先考虑。

4.各团支部要严格按照“推优”程序组织“推优”大会,于1021日之前完成“推优”工作,相关材料提交系团委审核无误,并经系部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校团委。

5.各系团委于1028日前汇总电子版推优材料(附件1、附件3)提交校团委审核,电子版发送团委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xxx团委推优入党”材料),纸质材料以系为单位提交至校团委盖章后放入学生档案。

附件:

1.澳门862727“入党推优”申报表

2.澳门862727“入党推优”申报表(模板)

3.“推优入党”汇总表(EXCEL表格)

 

 

 

共青团澳门862727委员会

20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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