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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师专党[2019]39号关于转发市教育工委有关五一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红头)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4-30

 中共澳门862727委员会

闽师专党〔2019〕39号

中共澳门862727委员会关于转发市委教育工委关于“五一”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院系、单位:

现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五一”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榕委教育工委[2019]2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加强节日提醒,严明纪律规矩。并于5月7日前将“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开展情况,以电子档形式报送校纪委邮箱([email protected]),汇总上报。

附件:市委教育工委《关于“五一”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榕委教育工委[2019]20号)

中共澳门862727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榕委教育工委〔2019〕20号

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

“五一”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院校(园)、机关各处室:

五一”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期,学校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校要在五一前夕通过召开会议、廉政谈话等形式教育提醒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文明过节。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让干部职工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要结合本处室、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强调到位、布置到位。特别是要紧盯校园贷、有偿补课、违反师德师风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

二、要严明纪律规矩。领导班子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工作无关的宴请;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将节日期间的廉洁纪律工作同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违建坟墓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等有效结合起来,聚焦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虚、僵、躲、拖、腐”等不良作风,紧盯“四风”隐形变异。

三、严肃查处问责。教育工委将联合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加大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中央、省、市有关通知中明令禁止的“节日腐败”问题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各校、各处室要认真部署、落实本单位、本部门2019年五一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并开展自查整改。同时,积极支持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做到举报一起、落实一起、查处一起,纪检组举报电话:0591-83332391。教育工委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做到一查处、一通报,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各校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五一”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部署开展情况报送教育局组织与统战处(东部办公区2号楼1002室)。

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委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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