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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合唱活动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4-12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合唱活动的通知

闽教体〔2016〕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工农红军克服重重困难,艰难跋涉二万五千里,终于胜利到达陕北,完成了抗日战争和国共合作的人类壮举。为让全省广大青少年学生从辉煌的历史中吸取革命先烈伟大的精神力量,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合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牢记历史,唱响主旋律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福建省合唱协会

  三、分组与对象

  活动分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组和大学组。中小学组为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小学组由各地各校在“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校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大学组为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大学组举办省级现场展示暨全省大学生合唱节。

  四、活动奖项

  对参加上述纪念活动的高校节目,评选一、二、三等奖,获奖节目指导教师获指导教师奖,每个参赛队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含钢琴伴奏、指挥)。

  五、时间安排

  4月至5月为各地各校开展活动的时间,5月下旬我厅将组织专家赴各地高校开展巡评,6月中旬选择部分优秀节目在福州举办大学生组省级现场展示暨全省大学生合唱节。

  六、节目要求

  1.曲目要求以纪念建党和长征胜利的歌曲为主。

  2.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每支参赛队可演唱2首曲目(1首为纪念建党和长征胜利的歌曲,1首可自选),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3.本科院校可报送2支参赛队伍,高职院校报送1支参赛队伍。请各校于5月15日前将节目报送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至省合唱协会。

  4. 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联系人池一帆,联系电话0591-87846074,福建省合唱协会联系人:林秀华,联系电话13705932352,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暨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合唱节目报送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4月8日

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暨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合唱节目报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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